"暂住证"合理合法吗?我在自己的国家领土上迁徙,为什么还要暂住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7 21:06:11
先说一件虽然不严重但让我的心情很不好受的事:

我在北京上学,前几天到中关村去买移动硬盘,还没出海淀黄庄地铁站,一个警察把我叫过去,问我有没有“暂住证”,顿时我感觉很不舒服,我在自己国家的首都上学,而且只是去中关村购物,竟然被问及有没有暂住证?我说没有,他登记了我的身份证号码,手机号,学校,我问他有没有什么事,他说没有,就是抽查,非常不舒服!感觉自己被当成了犯罪分子!我一个学生住学校还要暂住证?

这合理吗?我好像还没听说美国英国日本等国家需要暂住证,就连和我们历史的联系和现时有纠纷的印度都不需要,人家也是人口大国吧。

这种“暂住证”的政策让我在首都感觉到了自己是一个外地人一个和本市人等级不同的人,一个和首都本地格格不入的分子。我很不好受,谁能给我解释一下为什么要这个暂住证?各位有没有在暂住证上遇到麻烦的??难道有了暂住证就能使违法犯罪的几率降低?

暂住证 只有中国人才能有这么聪明。
想到这种办法挣钱~!

看一下,这规定吧!!!

暂住证 什么是暂住证
本市对外地来京人员实行暂住登记和《暂住证》制度。《暂住证》是外地来京人员在本市临时居住的合法身份证明;外地来京人员到达本市后,应在三日内到其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其中,年满16周岁,在本市暂住时间拟超过一个月的或者拟在本市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的外地来京人员,应当在办理暂住登记的同时申领《暂住证》。
暂住证由谁办理
暂住在本市居民或者农民户内的人员,由户主带领或者由本人持户主的户口簿,向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
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工棚内的人员,由留住单位向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
暂住在出租房内的人员,由房主带领或者由本人持房主的户口簿和《房屋租赁许可证》、《房屋租赁安全合格证》,向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
暂住在宾馆、饭店、招待所等旅馆业单位的人员,由店方进行住宿登记;对其中应当申领《暂住证》的人员,由店方向公安机关申领《暂住证》。
暂住证需要随身携带吗
《暂住证》由外地来京人员随身携带,以备公安人员查验。
《暂住证》有效期最长为一年,逾期作废。有效期将满的,应当在期满前十日内到暂住地派出所重新办理《暂住证》。
外地来京人员在《暂住证》有效期内变更暂住地址的,应当持《暂住证》到原发证机关办理迁出登记,并向新暂住地派出所办理迁入登记。
外地来京人员离开本市,应当向暂住地派出所办理注销登记;已领取《暂住证》的,应当将《暂住证》交回派出所。
外地来京人员遗失《暂住证》的,应当及时向暂住地派出所申报重新补办。
对暂住证如何管理
为了保护外地来京人员和容留、雇用外地来京人员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打击混迹其中的违法犯罪,公安机关依法对以下单位和个人进行检查:
容留、雇用外地来京人员的单位和个人。
向外地来京人员出租房屋的单位和个人。
年满16周岁,拟在京暂住一个月以上或在京从事务工经商及服务等活动的外